结核病工作方案(模板14篇)

时间:2023-11-08 08:29:51 作者:字海

工作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及时的监督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计划。请大家参考下面这些精选的工作方案,相信对你们会有所启发。

学校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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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赵某某(校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学校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结核病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市局领导和结防所领导的技术指导下,及各级结核病防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1、做好宣教工作。

现场督导向病人及家庭成员详细说明结核病防治期间的各项要求,使病人能够主动配合治疗。

宣教内容:。

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治疗头2个月一定要注意对家人及周围人群的空气传播。

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要树立坚定信心,充分与医生配合。坚持按医生制定的冶疗方案规则治疗,完成规定的疗程是治好结核病的关键。

服药后可能出现副反应,如一旦出现副反,一一向患者解释,切不要自行停药。

积极组织在“3.24”开设专栏进行结核病知识咨询。通过发放结核病知识的宣传材料,提高了人群对结核病知识的了解。

原则上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按时送痰到结防机构检查。每次随访查痰时,留好夜间痰和清晨痰至结防机构检查。

2、全镇新生儿出生上卡率达99.8%,卡介苗接种率达100%。

3、病人的治疗全程管理:

做到初诊病人的宣教,内容包解释病情,介绍治疗方案,药物剂量、用法和毒副反应以坚持规则用药的重要性。

对误期取药者及时处理,如通过电话,家庭访视等方式及时追回病人。并加强教育,说服病人坚持按时治疗。

培训病人和家庭成员,使其能识别抗结核药物,了解常用剂量和用药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副反应,并督促病人规则用药。

村医生接到新的治疗病人报告后能在三天内进行初访,以后每个周家访1次。内容包括健康教,核实服药情况,核查剩余药品量抽查尿液,督促按时门诊取药和复查。

4、病人管理:今年发现新发现21例结核病人,其中xx初治痰涂阳性肺结核病人,16例病人都能按dost策略的要求进行治疗管理。治愈9例病人,其余6例正在服药期。

1、部分群众仍然对其认识不足,不了解现代结核病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治疗方法。

2、村医生工作责任心不强。

3、村结防医生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很好的指导处理病人在服药期间出现的副反应。

1、加强村医业务和职业道德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2、经常开展各种培训班,以提高村结防医生的业务水平。

3、上级业务部门多到基层指导结核病防治工作。

壶天公卫办。

20xx-xx-09。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1、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县卫生局与教体局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县疾控中心、医疗单位及学校的工作职责。

2、定期召开学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协调会,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商讨,确保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3、我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切实提高了学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质量。

1、县疾控中心设计制作了结核病宣传展板30张、结核病宣传课表1500张、宣传折页近万份及结核病宣传用品1000份,在各学校开展宣传活动。2、我校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教育课程,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先后到城区学校开展多**健康教育讲座,通过图文并茂的幻灯片向广大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国家结核病防治**宣传。3、县卫生局与教体局联合**全县学校在学生中,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手抄报比赛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竞赛,以多种形式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调动了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国家结核病防治**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防范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并由学校向家庭、社会辐射,提高项全社会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促进不良行为的改变。

1、因为经费及硬件设备制约,以多**健康教育讲座、结核病防治知识手抄报比赛和结核病防治知识竞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仅局限在城区范围,尚未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进。

2、结核病健康促进进校园模式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建立的长效机制。

1、加强多部门合作,继续深入开展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打造结核病示范校亮点。

2、在我校开展“小手牵大手”的健康促进活动,更加深入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解决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经费保障。

结核病实施方案

1.活动背景:世界防治结核病日(worldtuberculosisday),也称作世界结核日、世界结核病日,即每年的3月24日。由世界卫生组织(who)为了纪念1882年德国微生物学家罗伯特·科赫发现结核病病原菌而设立,以提醒公众加深对结核病的认识。截至20xx年,中国每年结核病新发病人近百万,始终位居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前列。为迎接第18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系志愿者于3月24日在平顶山饭店周围启动“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2.活动名称: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

3.活动主题: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4.活动主办方: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青年志愿者协会。

5.活动地点:平顶山饭店对面街道。

6.活动时间:x年3月24日。

7.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1)帮助全面启动本市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防结合的工作机制。

(2)是积极完善本市耐多药结核病监测网络,不断健全结核病医疗保障政策,最大限度的减少传播。

(3)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机制,促进社会参与。

(4)采用多种途径广泛招募结核病防治志愿者,深入开展“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二、活动的具体内容。

1.前期组织:

(1)提前招募志愿者,取得有关负责人的信任和工作上的支持和相互配合,以便于定期开展活动。

(2)志愿者培训:语言交流能力等。

(3)制定出一张时间安排计划表,为每一位志愿者划分责任,形成系统的志愿流程。

2.时间安排。

x年3月24日。

3.活动项目:

(1)为行人分发宣传页,同时宣传本次主题活动。

(2)先学习结核病防控专业人员向过往市民宣传结核病防控知识,后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并向市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国家免费治疗政策。

(3)发放宣传画册及纪念品,指导市民了解掌握结核病常见症状,及早发现和正确治疗结核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活动注意问题:

(1)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准时在指定地点集合,必须服从安排,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者,请及时转告该活动的负责人员。

(2)各项活动开展落实到具体人,分工明确。

(3)实践活动人数为八到十人。

(4)早上七点集合,自备早餐。

(5)志愿者注意自身安全等。

5.活动经费:30元。

6.事后总结记录:

(1)每次活动都要记录下进程和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和调整。

(2)将进行志愿者的考核,奖惩和优秀志愿者的选拔,使志愿活动规范化。

(3)每一位志愿者对志愿活动写下自己的心得和愿景。

7.成果展示:

(1)制作本次活动的展板以供宣传。

(2)将活动照片和优秀文章上传校园网站。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由分枝杆菌(主要是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又称“结核杆菌”(tubercle bacillus)导致。结核通常感染并破坏肺(称“肺结核”,又称“肺痨”或称作“咯血病”)以及淋巴系统(称“结核性淋巴病变”,又称“淋巴结核”),但其它器官如脑、中枢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骨骼、关节、甚至皮肤亦可受感染(如感染脑部可引致“结核性脑膜炎”)。如下为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幼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结核病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防控的重点传染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2007年起,省政府实施贫困结核病医疗救治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已出现多起幼儿园聚集性结核病发病,且有增多的趋势。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幼儿园(含托幼机构、下同)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一)目标:落实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幼儿园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幼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原则: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组 长: 王娟

副组长: 布海里且木 翟祥云

成 员: 各班班主任教师

1、组长负责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孩子健康体检制度。

2、副组长组织开展幼儿园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成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幼儿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2、对幼儿园发生的结核病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协助幼儿园对全体师幼进行结核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一)日常预防

1、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幼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勤晒被褥,不随地吐痰等。

2、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音乐房、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幼儿园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补证、补种后方准入托入学。

(二)疫情控制

在幼儿园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辖区的结核病防治机构书面报告。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到幼儿园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幼儿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幼儿园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县(市、区)结防机构为幼儿园肺结核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参与调查处理,并于24小时内分别向省卫生厅、省结防所报告。同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疫情信息。

3、要指导幼儿园为师幼和孩子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幼和孩子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孩子学习的影响。

4、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结核菌素筛查,结核菌素检查一般阳性或阴性的要注意定期观察;对结核菌素检查强阳性者,要拍摄胸片并进行其他检查,确定是否为活动性结核病人。

5、健康体检和密切接触者筛查时发现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但未发现活动性结核病灶的孩子,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孩子及家长知情同意后可以按照规定方案,给予三个月的异烟肼加利福喷丁预防性治疗并定期复查。药物性预防可在幼儿园内进行,由结核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幼儿园卫生室或经过专门培训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孩子按规定服药,同时要进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观察。患精神病、肝炎、异烟肼中毒者、嗜酒者不宜实施预防用药。

6、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幼儿园在查验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孩子复学。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严格把关,不得为有传染性的患病孩子开具准予复学证明。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在各级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因疫情报告不及时、可疑病例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为有传染性的孩子开具复学证明、不认真落实结核病筛查工作而造成结核病在幼儿园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结核病防治活动方案

20xx年我镇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县卫生局领导和结防所领导的技术指导下,在各级结核病防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收获,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主要收获。

1、宣教工作得到了广范开展,医院结核病管理人员经常到病人家里督导,向病人及家庭成员详细说明结核病防治期间的各项要求,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有神马反应及时报告,使病人能够主动配合治疗。宣教内容:。

(1)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

(2)治疗头2个月一定要注意对家人及周围人群的空气传播;

(3)指导家庭隔离和消毒方法以及健康生活方式;

(4)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要树立坚定信心,充分与医生配合;

(5)坚持按医生制定的冶疗方案规则治疗,完成规定的疗程是治好结核病的关键;

(6)服药后可能出现副反应,如一旦出现副反应,向患者解释,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切不要自行停药。

积极组织筹备开展了“3.24”主题宣传活动,设专栏、板报、横幅等进行结核病知识宣传咨询。发放结核病知识的宣传材料20xx余份,折页和小册子500余份,接待咨询居民34人,免费为结核病家属体检56人。并于4月18日在社区文化中心广场举办了120余人参加的大型《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和咨询体检活动,扩大了宣传范围,我们还利用农村大集机会进行结核病知识和国家对结核病免费治疗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了人群对结核病知识和相关政策的了解。通过宣传和讲座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提高疑似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率,今年以来我们供摸底调查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家属的菌阳发现及体检,共摸底调查三年内菌阳病人47人,密切接触者126人君进行了筛查和目标人员痰菌检测,及时发现菌阳病人和疑似结核病人6人,还通过信息报告追踪疑似结核病例8人,均按照归口管理治疗的原则进行转诊和管理,治愈率比以前有所提高。

2、提高了病人的发现率和治疗率,保证周围人群健康,减少了结核病的传染和扩散。原则上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按时送痰到结防机构检查。每次随访查痰时,留好夜间痰和清晨痰至结防机构检查,协助结核所痰检确定治疗方案,使病人在整个病程中,能得到及时的,科学的、有效的治疗。

3、病人的治疗全程管理取得很大进展,今年新发现17例结核病人,其中7例初治痰涂阳性肺结核病人,10例涂阴病人,17例都能按dost策略的要求进行治疗管理。治愈9例病人,其余8例正在服药期。做到初诊病人的宣教,疏导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引导病人按照县所要求服药查痰,说明私自停药的危害和后果,指导病人认识和了解病情,介绍治疗方案,药物剂量、用法和毒副反应以坚持规则用药的重要性。对误期取药者及时处理,如通过电话,家庭访视等方式及时追回病人。并加强教育,说服病人坚持按时治疗,减少因私自停药而延误治疗最佳时机和效果,产生耐药性造成不治之症导致死亡的威胁。

4、每月24日乡村医生例会时间进行培训,全年共培训12次,培训乡村医生和病人和家庭成员,使其能识别抗结核药物,了解常用剂量和用药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副反应,并督促病人规则用药。并收集乡村医生在督导结合病人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了解和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保证病人服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二、存在问题。

3、村结防医生业务能力和设施有限,最基本的自身防护用品都没有,容易被传染。不能很好的指导处理病人在服药期间出现的副反应。

三、今后工作意见。

1、加强乡村医生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2、经常开展各种结核病相关业务培训班,以提高乡村两级结核病督导医生的业务水平;

3、上级行政部门多关心基层结核病督导员的安全防护。业务部门到基层多指导结核病防治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的传染病,近年来结核病在全球又有蔓延趋势。今年“3月24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我们县结核病防治所围绕“遏制结核病的,消除贫困”这一宣传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宣传活动。

这次宣传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让广大群众都能意识到结核病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危害,了解肺结核的传染途径、症状及怎样确诊,使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卫生观念,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增强对结核病防治措施的认识。

本次活动由县医院、中医院农机医院、新生医院、结核病防治所等单位组成五个宣传点,发放宣传单一万作份,宣传车两台,并在中央街设立“结核病防治咨询处”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在宣传过程可,卫生局副局长齐广林、防疫股股长王振、卫生防疫站站长于福兴;于波等真诚访了各宣传点,并和大家一起发放传单。

为了扩大宣传面,我们为这次宣传活动制作了专题片,并在新闻节目中播出。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广大群众受益非浅,我们结防战线工作人员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更新观念,才能彻底消除结核病这个“白色瘟疫”,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胡体魄。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20xx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深入宣传贯彻《“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防治意识,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3.24”宣传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旨在倡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到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来,各施所长,共同行动,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形成良好的防治社会氛围。

二、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各单位要开展1次公众咨询活动,全面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出版1期结核病防治板报,利用多媒体、led显示频滚动播放《功夫结核》视频;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村级卫生宣传栏,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在广场开展公众宣传咨询活动:3月24日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鹿寨镇中心卫生院联合在县文化广场进行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咨询活动。

四、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4月5日前将开展“3.24”宣传活动的工作小结(含活动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

结核病工作计划

认真开展痰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开展痰检后,即时对病人进行转诊;

卫生院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对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县cdc慢性病科要求,开据转诊单,并作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全年各村卫生室任务数具体要求如下:

2、结核病的管理

(1)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工作,镇防保组对各村卫生室定期进行督导,每月督导2至3次,每个村每年不少于24次,镇卫生院重点对涂阳病人涂阳病人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村医生对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情况,资料完整情况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情况。村卫生室督导要求:隔日督导病人1次,每月15次,督导内容包括:督促病人服药,做到看服到口,服下再走,督促病人按时复查,了解病人报药情况,有无药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相关知识。

(2)加强对结核病人访视:镇卫生院对涂阳病人全疗程至少进行12次家庭访视,对涂阴病人进行6次访视,每月至少访视病人2次,并撰写访视记录;村卫生室人员对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监督工作,每月至少15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副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程度及治疗情况等。

(3)镇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份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及个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地实施项目工作。

3、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三个登记本、卡使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月报、季报及年报表,做到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相邻乡镇互相通报情况。

4、结核知识培训

加强对全镇结防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xx年拟于3月份对村结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培训内容:结核病归口管理的意义,结核病流行现状。乡村防痨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职责,及项目工作各级管理的具体要求,结核药品副反应的观察及相应处理,病人服药卡的填写等。

5、结核病知识宣传

中心卫生院全年对村级开展2次结核病防治工作检查,平时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各村年终评比考核,同时也是下发结核病防治各项经费的依据。

结核病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切实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专项资金结核病防治项目任务,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订《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服务体系高质量运行。

(二)全县发现并规范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20例以上,各乡镇具体任务数见附件。

(三)继续完善实验室建设,提升结核病实验室人员的工作能力,县人民医院要建成痰培养室建设,具备开展痰培养能力。

(四)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达到国家、省、市要求。

(六)积极探索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补偿机制,推进免费抗结核药品政策改革,优化、调整普通肺结核患者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政策。

(一)加强工作部署,提高结核病防治体系运行质量。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要适时调整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技术小组成员和相关科室业务人员,调整后的名单报卫生局疾控科。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恢复结防门诊。(市局文未找到相关内容)。

根据《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医防合作。县人民医院要全面做好结核病定点门诊相关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督查作用,确保服务体系的高质量运行。各乡镇要根据《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订年度结核病防治实施计划,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开展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工作。

1、着力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和诊疗水平。通过健康体检以及对糖尿病、肿瘤、精神病等高危人群监测等多种途径早期发现肺结核患者。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报告工作,发现的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达100%,转诊率达95%以上。继续做好网报肺结核患者的转诊、追踪工作,落实乡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和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免费筛查率高于95%,结核病诊治定点单位应建立集体定诊制度,至少每周集体定诊1次,减少误诊或过诊,初诊可疑患者查痰率达100%,切实提高患者诊疗水平。

2、提高肺结核患者规范治疗率和系统管理率。以结核病患者为中心,积极探索直接面视下的化疗(dot)新方法和新模式,根据患者不同需求,采取科学合理的督导治疗管理方式,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保证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率达90%以上,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85%,按时取药率、按时查痰率均达95%,各类工作资料、数据完整、真实。诊治定点机构要规范进行辅助检查和治疗,规范落实诊疗费用减免政策,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切实做好跨区域患者的管理工作,转入患者信息反馈率90%以上。

3、切实做好药品管理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好抗结核药品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患者服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全疗程至少2次免费肝功能检查,治疗第1个月乡级或县级结防督导人员至少要与患者见面1次。

4、认真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控制工作。配合艾防机构对所有艾滋病阳性患者开展结核病筛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按要求治疗管理所发现的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患者。

认真做好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工作。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对所有涂阳患者痰液进行收集,并按时送至县人民医院(县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县人民医院要严格按照《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要求,规范开展痰培养、药敏检测以及患者治疗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提供治疗药品和落实定期门诊随访服务。县疾控中心负责患者居家服药、治疗及随访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规范执行面视下服药。所有耐多药患者均严格实施dot管理,并确保患者的个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专报系统,录入及时率达95%,完整率不低于95%,与原始资料符合率98%以上。按市卫生局要求建立健全耐多药结核病村医治管工作经费补偿机制。(市局文未找到相关内容,原文是配合新农合等部门做好费用报销工作,做到即时,方便患者)。

(四)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

认真执行痰涂片镜检质量保证工作(eqa)制度,提高痰检工作质量。参加市疾控中心对县级结核病细菌实验室每季度1次盲法复检。

进一步完善结核病痰培养实验室建设。县人民医院2014年上半年必须完成痰培养实验室改建工作,并按要求制定结核病实验室操作的标准文件和程序文件。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报请市局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开展培养工作。

县疾控中心及各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认真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并规范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辖区内学校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掌握学校结核病疫情,提升学校结核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健康促进学校、“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和学校健康教育专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六)切实开展健康促进和培训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要求,认真组织集中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同时强化日常宣传,每季度至少有一次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各镇卫生院发放入户宣传资料至少有1次结核病防治宣传内容。县疾控中心年内至少进行1次电视、1次报纸宣传,继续做好“百千万结核病健康促进志愿者”的招募和指导工作。

疾控中心负责乡镇结防医生培训,举办1次以上培训班,卫生院负责乡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应接受1次结核病相关技术培训,各类培训班考核资料齐全。积极参加省、市疾控中心举办结核病实验人员、结核病防治新技术、疫情监测、耐多药结核防治等培训班,参训人员作为师资对本地开展二次培训。

要保证《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稳定,设备、通讯运行正常,及时、准确录入病人个案信息,信息录入及时率达99%,完整率达98%,与原始资料的符合率达98%,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报表。我局将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对结核病防治单位进行督导,并对薄弱地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导,督导情况将及时通报。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价。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让结核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提高人民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动员全社会参与和关注结核病控制工作,在20xx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来临之际。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卫生机构紧紧围绕“立即动手控制结合,群策群力加速行动”这一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入了千家万户,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防治水平。现将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为搞好本次宣传活动,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局领导对此次宣传活非常重视,指示要按要求做好该项工作,布置了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市疾控中心制订了宣传工作计划,强调了本次宣传活动要以提高结核病的发现率为目标,重点宣传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到20xx年全球结核病患病率和死亡率下降50%”的千年发展目标及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和免费政策,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及防治知识,宣传现代结核病防治dots策略。工作人员精心准备了大量宣传单、宣传画、宣传板、宣传标语等多种资料和宣传工具。

二、认真宣传、形势多样、内容丰富。

x月24日,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三医院联合在八一东路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挂起了巨大横幅“结核流行广泛,控制从我做起”,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布置了宣传展板,还在主要街道或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各县(区)也在人口稠密的闹市区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现场连续播放了资源库中的短剧、小品等节目,摆放了宣传板介绍有关国家结核病治疗免费优惠政策和相关结核病防治知识,工作人员身穿白色工作服坐在咨询台前认真宣传,向过往人群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细致地向人民群众宣传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免费政策以及相关结核病防治知识,并详细地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和心中困惑,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生动、活泼、热闹的场面吸引过往市民纷纷前来咨询,观看索取宣传单资料。这次活动充分利用政府公告、电视、板报、宣传单、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开展形势多样宣传活动,全市掀起了全民关注结核病、参与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高潮。据统计,全市此次宣传活动共张贴政府公告400张、宣传画1000张、宣传标语120条、电视播放30次、发放宣传单160000余张、宣传横幅展板100块、出版墙报20期、咨询群众8000余人、走访结核病患者50余人。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3月24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我们县结核病防治所围绕“遏制结核病的,消除贫困”这一宣传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宣传活动。

这次宣传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让广大群众都能意识到结核病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危害,了解肺结核的'传染途径、症状及怎样确诊,使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卫生观念,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增强对结核病防治措施的认识。

在宣传过程可,卫生局副局长齐广林、防疫股股长王振、卫生防疫站站长于福兴;于波等真诚访了各宣传点,并和大家一起发放传单。

为了扩大宣传面,我们为这次宣传活动制作了专题片,并在新闻节目中播出。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广大群众受益非浅,我们结防战线工作人员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更新观念,才能彻底消除结核病这个“白色瘟疫”,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胡体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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